本报讯(记者 郭 靖)“燃煤锅炉已成污染我市的重要来源,浉河区辖区内的49家53台燃煤锅炉,无论是在中心城区还是在偏远山区,都必须拆改,一个不能少!”11月4日上午,在浉河区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会上,对拆改燃煤锅炉狠下严令。

一道严令下来,与会的8位浉河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倍感压力:不全部拆改绝无退路。

10月刚过,市政府对防治大气污染又下发了新的任务期限:11月底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目前,浉河区辖区内的53台燃煤锅炉,仅12台完成拆改。部分办事处还存在观望、等靠的思想,有些锅炉主对有关政策认识不到位,行动上不配合,导致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成效不明显,拆改工作量还很大,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市环保局负责人在通报时说。

不仅时间紧、任务重,有些办事处还面临新的问题:锅炉改造费用高,企业如何获得奖补?燃煤锅炉在偏远山区,远离燃气管道,算不算拆改目标……

怎么办?一阵讨论过后,会议提出,按照市政府已设立“一事一议”的政策进行专项推进,落实拆改验收后的以奖代补政策;对大气污染治理不留死角,偏远地区同样纳入目标范围。

面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情况,浉河区政府提出,各办事处负责人要以最坚决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用最硬的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步伐,抓紧落实,确保11月底前如期完成拆改燃煤锅炉任务。

“通过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督促业主与燃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及时进行施工;对没有进行设计的锅炉单位,要指定具体承包人,督促其尽快设计,尽快施工;对拒不进行拆改锅炉的单位,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停水停电,吊销执照。”浉河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浉河区还将采取多种奖罚措施,参照市政府规定制定奖惩办法,对逾期未完成拆改任务的辖区政府实行财政扣款。区联席会议督导组也将定期对各辖区燃煤锅炉拆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在限期内完成拆改的单位和辖区办事处予以一定的奖励;对工作滞后、影响全区进度的,予以媒体曝光、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