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黄 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4日下午,全市社科理论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市委党校召开。来自我市社科理论界的专家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的依法治国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
座谈会上,大家踊跃发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针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专题形式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与会专家从不同角度给予解读。依法治国,不仅是治理方式的一种理性升华,更是实现建设法治中国这一宏伟目标的有力武器。《决定》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标志着我国决策咨询制度确立了法律地位。要把依法决策机制落到实处,必须把这项制度“落细”“落小”。依法治权,从根本上解决了“权大于法”的现象,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办事,不仅仅要建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效制度和机制,更要建立有效规范、制约政府机构和官员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实施上既要健全法律体系,确保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又要严明纪律,抓法律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会后,专家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