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继福 高代清 马 珂)近日,笔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25种常见病种新农合定额补偿报销工作。

为进一步引导参合人员合理就医,规范新农合基金运行,市卫生局转发了《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常见病新农合定额补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批选择了阑尾炎、剖宫产等25种常见病种进行新农合定额补偿。《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原则上应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坚持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再为其出具转诊证明,经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在即时结报医院住院的同时办理电子转诊)后,出院时按规定的定额标准(包干“一口价”)予以补偿,且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自付部分费用不能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保障范围。

据了解,开展常见病新农合定额补偿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积极探索,对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