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迪 穗)近年来,市地税局转变执法理念,依法履行职责,狠抓制度体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以来,该局连续三年以市直单位第一名的成绩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地税局评为“依法治税工作优秀单位”。今年9月,在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知识竞赛中,市地税局代表队荣获第一名。
宣传教育引导,营造税收法治工作氛围
加强内部培训,提升服务素质。该局制订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内容,学习课时、学习方式,创建学法普法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常态化的新型模式,定期举行全系统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先后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税收法制知识、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800余人次。
搞好外部宣传,营造服务氛围。该局每年以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并依托各种媒体开展宣传。近年来,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法制宣传文章30多篇,信息150多条。开展表彰全市纳税百强企业活动,在电视台开办“税务局长在线访谈”节目,并以《信阳日报》为阵地,全方位展示地税系统法治动态和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规范与监督结合,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近年来,该局共对46件政府职能部门拟发的文件进行涉税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4起,对13起内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备案,对机构分设以来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40个,对现行有效的8个文件进行了公布,保证了地税部门执法依据的有效性。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大案要案审理。2013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对40起案件进行了预先审核把关,罚款金额817.58万元。审理重大涉税案件6起,涉及税款、罚款、滞纳金2624.83万元。
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从2010年开始实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挑选100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基层干部担任法制员。2012年以来,税收法制员共对1085起具体税收行政行为进行了审核把关,纠正2240起,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
服务与执法并重,发挥法治地税效能
面向广大纳税人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省地税局《涉税服务九项要求》,对今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11个涉税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简化涉税审批流程,公布税务总局取消的10个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和保留的87个涉税行政审批事项,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
以办税服务厅为依托,划分服务功能区,集中开展服务型执法,推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设置了导税台、叫号服务器、服务质量评价器、纳税指南触摸屏、自助办税区等,使执法服务工作更加到位。试行《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规程》,告知接待纳税人维权途径、时限,维权分类受理,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受理、办理、管理相分离等四项规定,提升了服务型执法规范化水平。
创新实行“先证后补”,对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只要提供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即可一次性办理成功,事后再补齐所需相关资料和调查核实手续。逐步推行网上预约发票、自助终端领用发票等便捷方式,扩大网络发票应用范围。
开展“税户百家行”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选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具有代表性100个税户作为活动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实地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共走访税户827户,召开座谈会14次,发放服务型执法回访卡583份,收集意见建议26条,现场回复相关政策问题67个,制定整改措施11条。
坚持依法征收,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2013年,全市累计组织税收收入49.19亿元,同比增长22.02%,增收8.87亿元。今年前9个月,该局累计入库各项税收39.62亿元,同比增长18.03%,增收6.05亿元,受到市政府及省地税局领导的批示肯定。
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该局对发现的6大类46项问题逐项进行了梳理,提出整改建议36条,通报批评3次,对2个违反税收政策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使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执法讲依据、工作依程序、办事论责任的良好风气,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执法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该局将服务型执法理念和风险控制理论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积极调整完善风险识别、评定、应对的运行方式和组织架构,在全局推行税务风险提醒服务,致力于纳税服务的深层次拓展。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对纳税人的合理诉求耐心听取,及时解决。
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该局以行风评议、职能科室评议、基层站所评议为抓手,大力强化行风建设。今年先后向市政府推荐2名全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员。该局流转财产行为税科、政策法规科先后被授予“市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科室”称号,契税分局被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百佳服务窗口”荣誉称号,5个县区地税局先后被省地税局、省法制办授予“河南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