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茂

中办、国办印发的《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红色旅游是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政治工程,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化工程,是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富民工程、民心工程”。笔者认为,红色旅游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有条件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积极作为。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积极地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知行合一的过程,人民的认知和认同是基础。红色旅游10年发展的经验证明,在教育功能上,红色旅游在推进党的建设和资政育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红色旅游景区成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课堂。红色旅游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成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知识的重要阵地,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和措施支持。

在加快转型升级上积极作为。发展红色旅游,在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国务院31号文件中都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规划,都积极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随着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逐步到位和社会及民营资金的不断注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基础设施、交通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一批未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红色遗址遗存得以有效地保护,并逐渐形成接待能力。

在深化改革创新上积极作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始终是加快红色旅游发展的根本动力。31号文件为发展红色旅游带来了新理念、新认识,拓展了新视野、新思路。

总之,红色旅游要在贯彻落实31号文件中积极作为,对于全行业来说,这既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