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继田
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关键在作风二字上,作风建设的成效又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的言行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需要每个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善始善终,久久为功。为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创造新的工作业绩,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效地司法保障,我们政法干警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认识要提升,时刻绷紧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取得了丰富成果。可能有人认为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阵风”,“雨过地皮湿”;也可能有人认为这项活动开展才一年多,能有这样效果就很不错,没有必要继续深入下去等等,都是有失偏颇。
作为司法工作者必须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司法权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所决定的,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就有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延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的董必武、谢觉哉两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都秉承“人民司法的基本观点之一是群众观点”,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我们要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光大优良传统,做到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工作要扎实,办案不出错。作为司法工作者,最能体会到为什么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因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大多为普通的基层群众。同是一个案件,如果不能依法公正审判,或者出现冤假错案,对当事法官的办案生涯中可能只是一次,但是对于案件中的当事人来说,有可能影响其一生。
我们人民法官要用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仔细研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先“听道理”,再“想道理”,最后是“讲道理”。只有秉公办案,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公平,让案件当事人接受教育。
三是品位更高尚,小节不失“节”。作风是一个动态现象,尤其是生活作风,既关系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自身形象,更关乎我们党的形象,生活中的小节不能小觑,高尚的人生来自高品位的生活方式,高品位的生活方式取决于日常小节,对于我们司法工作者尤为重要。
法作为执政党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手段,在巩固社会主义民主和执政党的地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司法工作者从事着一个高风险的职业,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酒杯一端,标准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就没有什么原则可言,就没有高尚的人格可言。我们要凭党性、凭良心干工作,努力做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作者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