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世军 通讯员 李培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罗山县以整治“衙门作风”“玩风”“办事拖拉”等“上班病”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纠“四风”精神,严格亮责,敢于亮相,严肃亮剑,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亮责。该县对被监督对象、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的岗位职责和服务事项要求公开,重点公开业务受理、服务态度、纪律要求、办事程序等。业务受理,一律要求实行受理登记制度。服务态度,要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做到态度和蔼、语言举止文明。纪律上要求做到廉洁自律,无徇私枉法、办事不公、“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办事程序,要求公开流程、办结时限。在办事窗口公开县纪委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电话,群众一旦发现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可立即投诉举报。今年以来,该县共处理投诉29起,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亮相。一方面领导率先公开垂范,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利用多种场所和媒体宣讲落实八项规定和纠“四风”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开设曝光台,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县纪委“通报”,县电视台、微博予以曝光,切实起到亮亮相、出出丑,处理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亮剑。该县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全县持续不断开展大督查,向工作中出现的作风纪律问题“亮剑”。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涉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都认真调查核实。对在工作中消极敷衍或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严格问责;对问题突出的窗口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曝光;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党政纪相应处理。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印发违反八项规定和纠“四风”问题处理通报14期,制发监察建议书12份,处理相关工作人员5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