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关心亮)近日,市工商局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通报了《条例》实施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市工商局负责同志向参会代表和媒体记者通报了《条例》及配套规章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通报了企业年度报告程序和公示时间,对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工作情况做了说明,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条例》旨在强化信用约束措施,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条例》明确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建立公示制度和建立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明确信用监管,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实行此项制度后,政府监管部门将通过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更加强调了企业社会责任。同时,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如设定企业公示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信息一经公示,全社会即可查询,将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变为企业对社会负责,将有力地地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和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