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党员干部不准以任何名义要求县区、基层单位安排非公务接待,不准参与公款消费娱乐、健身、旅游活动;各地各单位不准公务接待安排私人度假活动。

二、各地各单位除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纪和值班车辆外,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私存。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私人宴请,不准在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

四、各地各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准公款购买和收送礼品、土特产、有价证券等。

五、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各地各单位严守值班制度,严防脱岗空岗和委托、聘请社会人员值班。

七、节日期间,市委、市政府联合督察办公室将在全市开展不间断督察和不定时暗访,并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快处理,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督察力度,维护我市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举报电话:0376-6336110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