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为充分发挥审判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2014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为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基层法院试点。

「记者见闻」

今年5月,经过层层严格选拔,平桥区法院11名主审法官经过本人自荐、竞选演讲、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党组确定等程序,从24名符合主审法官选任条件的竞选人员中脱颖而出。这11名主审法官中,40岁至45岁共5名、40岁以下有5名,有中共党员9名,全都是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大部分曾荣获“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称号。11个新型合议庭通过主审法官与组成人员的双向选择组建完成。该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据了解,新制度将赋予主审法官一定职权,并充分尊重主审法官主导下的新型合议庭的案件合议结论。“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让审判权集中在少数精英法官手中,更有利于监督和保证司法公正,更有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关键是选好主审法官,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精英法官选出来,建立更加灵活的审判团队,让他们‘挑大梁’,‘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该院院长周启明如是说。

目前,平桥区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已由精英型法官带队组成的新型审判团队进行审理,他们以蓬勃向上、奋发有为、公正高效的崭新面貌呈现在社会大众面前,接受司法实践和社会各界的检验。

「院长解读」

此次审判方式的改革主题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施主审法官负责制。核心在于明晰审判职责,明确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的职责。赋予主审法官一定职权,弱化庭级架构,把主审法官从繁杂琐碎的日常性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更好地集中精力思考案件、处理案件。我们将努力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让这些精英法官办出精品案,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同时,主审法官负责制还明确了主审法官对案件质量负总责,解决了以前那种合议庭流于形式、合而不议、责任不明等问题,真正发挥合议庭的审判功能。

——平桥区法院院长 周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