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保群)9月23日,市委副书记张春香、市委常委焦豫汝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了市委党校、市委农办、市直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会议由焦豫汝主持。

张春香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行动,根本在于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履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认识。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担负起“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张春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认真落实组织领导之责、维护党纪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支持保障之责和正人正己之责。要不断强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约束,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努力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会上,焦豫汝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宣讲。市委党校、市委农办、市直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