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钊 孙 健)近日,淮滨县法院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中,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
强化便民措施。该院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缺乏、诉讼能力不高、经济相对困难等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推行院立案庭立案和人民法庭立案“双轨制”,简化案件审批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受理、尽快开庭、快速结案,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规范巡回审判活动开展,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现场调解或宣判,达到以案释法目的。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先后深入辖区农村巡回审判涉农案件32件,受到当地群众欢迎。
强化调解工作。该院依托人民法庭贴近农村的前沿优势,在工作中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和推行以联合调解、特邀调解、委托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社会化调解工作机制;注重巧借外力,主动争取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矛盾激化案件;注重延伸服务,积极开展好立案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法制宣传等活动,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强化司法援助。该院将现有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认真执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制度,用足用好涉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农民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6万多元,发放执行救助基金1.3万元。
强化法律服务。该院依托基层法庭,定期到辖区乡、村开展巡回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与辖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联手,选择贴近群众、涉及农村、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定期举办法律知识普及班,提高农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新农村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