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小龙)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两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其纳入对各县经济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进行考核。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市国土局按片区落实督导检查责任,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市国土局对发证成果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发证质量。该局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技术核查和市级技术核查,确保了所有权发证质量。该局技术核查人员3次对各县、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全方位成果检查,保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程序、方法正确,结果准确。

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84955本,登记发证率达95.19%,除有权属争议外,实现了应发尽发,基本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