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调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本报讯(李学国 宋 鹏)日前,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秀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到息县八里岔乡中学、中心校等学校,实地查看并与师生座谈、交流,了解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情况。详细询问了在校师生情况,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并就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文化经营市场、校园内部安保等问题进行调研。
淮滨县法院加强司法文书管理
本报讯(李 钊 孙 健)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采取措施加强司法文书管理,杜绝泄密现象发生。该院一是严守保密规定。文书书写、制作过程中,有关人员时刻牢记保密守则。二是严把文书印制关。规定文书只能在院指定的打印室内打印。三是严格遵照《印章使用办法》,院印章专人专管,使用要登记、审查。四是严格档案管理。各类司法文书按规定归档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借阅、清退。
光山县法院 “零距离”接受监督
本报讯(余小东)今年5月份以来,光山县法院主动向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二维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只需轻松扫描关注即可第一时间了解到法院的最新动态。
自今年年初先后开通官方微博、微信以来,该院坚持“主动、便捷、高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微信发布工作信息简报36期,发布微博972次,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6条。
平桥区法院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本报讯(鄢有生)今年以来,平桥区法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组织开展“转作风、讲文明、促公正”四项活动——司法理念教育活动、开门办案活动、人性化司法活动、“阳光审判”活动为载体,在司法实践中大力提倡“文明办案、文明做人、为民司法”,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强力推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新县检察院“两法衔接”平台发挥实效
本报讯(王小林 孙 艳)为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责,日前,新县检察院对该县2013年以来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处罚对象、处罚时间、处罚原由、处罚金额等。检查过程中,该院发现因故未及时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案件1件,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平桥区检察院落实简易程序办理机制
本报讯(余 浩 陈 蔚)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落实简易程序办理机制,创新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
该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正确处理出庭支持公诉与强化诉讼监督的关系。加强与法院及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快案件处理进度,节约司法资源。
息县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工作意见
本报讯(余 杰 金 领)近日,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息县检察院和息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共5条,分别对办理此两类案件,及案件当事人之间民事赔偿标准、保证金数额等进行了明确界定。
浉河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本报讯(刘 潇)今年以来,浉河区检察院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效明显。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作为审查案件、提起量刑检察建议和进行帮教的依据。同时,该院认真做好帮教回访工作,并与学校广泛开展共建活动,以“法制进校园”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淮滨县检察院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本报讯(张 旗)近日,淮滨县检察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办法》包括评查的范围、评查程序及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奖励与惩罚、附则五个部分。目前,该《办法》正在实施之中。
光山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民警健步走活动
本报讯(左 笛)9月10日下午,光山县公安局120余名民警在该局局长刘洋的带领下,开展了“全警健步走”活动。
活动中,全体民警排着整齐划一的队伍,打着“全警健身,你我同行”的横幅,从该局大院整装出发,沿光山县城海营路、二环路、府前路、三环路徒步行走,行程近5公里。
罗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本报讯(冯有洋)日前,罗山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在罗山县新区某宾馆大厅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20岁,罗山县莽张镇人),成功破获一起手机被盗案。
8月28日23时许,罗山县西城派出所接到报警,李某报警称自己的苹果手机在罗山县西大街“彩虹网吧”被盗。接警后,民警及时对周边人员进行走访,获得了重要线索,后锁定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日前,办案民警得到线报称陈某某在新区某宾馆出现。随后,办案民警前往将陈某某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