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 白 阳)国务院法制办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同时突出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意见稿,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须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通过电子邮件及信函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征求截止至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