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法院现场观摩找差距
本报讯(李 忠)8月25日,潢川县法院7个法庭庭长及部分新同志在院领导李刚、马克勤等带领下,到各项工作落实较好的谈店法庭现场观摩学习。
观摩会上,李刚从法庭建设、日常业务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做出部署。该院各法庭庭长纷纷表示,一定向先进法庭学习,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商城县法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赵曾行)今年以来,商城县法院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长效办案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一是建立少年审判法庭,挑选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女法官组成办案组;二是推行“圆桌审判”,营造宽松平和的庭审氛围,寓教于审;三是建立案后回访帮教制度,使其重塑自我。
罗山县法院加大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力度
本报讯(董王超)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不断加大小额诉讼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力促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小额诉讼案件79件,巡回审理64件,巡回审判率达81%,调解撤诉结案58件,调撤率达73.4%,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的案件,真正实现了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
淮滨县法院全部办结人大建议案件
本报讯(刘瑞刚 孙 健)近日,淮滨县法院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督办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办复责任,淮滨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5件建议案件已全部办结,办复率100%,与代表见面率100%,代表满意率100%。该院一是坚持“三包”原则。二是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四是做好反馈工作。
平桥区检察院提请任命检察员
本报讯(余 浩 夏 辉)近日,平桥区检察院就该院符合《检察官法》规定条件的人员,依法向平桥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为检察员,为该院检察官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生力量。日前,在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高峰宣读了《关于宋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提请议案》,经会议审议和表决,该院干警宋宽和陈洁被任命为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新县检察院开展“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本报讯(刘 瑜 胡 明)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活动,自8月份开始,新县检察院开展每月“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评比活动主要是比言行举止,看服务工作是否规范;比办事效率,看工作流程是否便捷;比服务环境,看软硬件设施是否齐全;比公道诚信、看投诉处理机制是否高效;比行业风气,看社会整体评价是否满意;比创建氛围,看工作开展是否有力等。
商城县检察院邀请民警旁听庭审
本报讯(曹洪飞 刘东辉)近日,商城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以旁听促办案”活动。该院通过适时邀请公安机关科、所、队业务骨干到法庭旁听自己侦查的案件,从中寻找不足,增强侦查人员业务水平。目前,该院已邀请公安民警旁听庭审4次,均取得良好效果。
淮滨县检察院推行“阳光诉讼”理念
本报讯(徐玉杰 张 旗)近日,淮滨县检察院把“阳光诉讼”理念融入公诉工作的各个方面,采取多项措施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该院办案人员在向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时,一并送达《阳光诉讼告知书》,告知书上明确表明诉讼权利与义务,以及关于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向受害方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时,一并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示书》,告知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依据、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受害方进行理性诉求。
淮滨县公安局抓获一名协外网上逃犯
本报讯(田海舰 姜树海)8月21日,淮滨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一名协外网上逃犯。
日前,淮滨县公安局芦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犯罪嫌疑人杨某已潜逃回家中,并在吉庙村街道某商店内出现。得此消息后,该所办案民警立即主动出击,在商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成功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2岁,淮滨县芦集乡李新寨村人)于2014年7月因涉嫌盗窃被江苏连云港警方网上追逃。
罗山警方助走失儿童寻亲人
本报讯(翁 磊 罗 辉)近日,罗山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新都大酒店门口有一小男孩走失。处警后,经询问得知:该男孩名叫罗某杰,8岁,母亲叫张某敏。民警一面调取该男孩的户籍信息,一面寻找男孩家人。当日9时10分左右,新区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通知,有一女子称其儿子走失。民警立即与该报警人取得联系,在核对相关信息后,确认该名男孩和报警人确系母子关系,后该女子(张某敏)带着亲属将孩子领回。原来,张某敏一直在武汉生活,暑假与儿子罗某杰来罗山娘家走亲戚,在购物时与儿子罗某杰走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