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敏是鄂豫边区抗日根据地重要领导人,是一位杰出的抗日女将,人们都尊称她为“陈大姐”。毛泽东赞誉她为“白区的红心女战士,无产阶级的贤妻良母”。

陈少敏,原名孙肇修,1902年出生,山东省寿光县人。陈少敏从小受父亲孙万庆(同盟会员,参加过辛亥革命)的影响,性情刚烈,敢于向封建礼教和恶势力挑战。当时,妇女缠足之风盛行,而陈少敏率先留大脚,有人故意叫她“孙大脚”,她理直气壮地说:“我要打柴、挑水,有一双大脚,长大了更好干活,有什么不好?”许多年以后,在鄂豫边区,当有人称她为“陈大脚”时,她抬起双脚,十分自豪地说:“这双大脚是我反抗封建旧道德的见证,没有这双大脚,我就不能到鄂豫边区来和你们一起进行抗日斗争!”13岁时,她独自到青岛日本纱厂当过半年童工。19岁时,家乡遇灾荒,父兄等因病饿死,陈少敏又步行250公里再到青岛当女工。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奉党组织指示在青岛领导工人运动。1936年被派往延安中央党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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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敏: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为整体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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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1月,陈少敏离开延安到南昌,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1938年5月调任中共河南省洛阳特委书记,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部长。

1939年6月,陈少敏率领一支抗日游击队到达湖北省安陆县赵家棚,与李先念所率部队会师。先后任中共鄂中区委书记兼新四军鄂豫挺进支队政治委员、中共豫鄂边区党委书记兼新四军第五师副政治委员。陈少敏是中共历史上长期主持一个地区全面工作和直接领导武装斗争的少有的女领导干部,为创建鄂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做出了很大成绩。当时,鄂豫边区根据地人民这样传颂她:“陈大姐一到,老百姓开门睡觉。”日寇汉奸和国民党顽固派则这样形容她:“身骑战马,双手开枪,要打你的眼睛,不会错打鼻梁。”陈少敏被称为“女将军”,鄂豫边区生产一种“女将军”牌的香烟,封面就是陈少敏骑马举枪的英姿形象。

1941年,鄂豫边区为冲破敌伪封锁,遵照党中央“丰衣足食”的指示,一边同敌人作战,一边开展生产运动。这年秋天,边区党委机关各单位都积极开荒种地。陈少敏和身边的勤杂人员为一个组,在她的亲自领导下,找了一块两亩左右的荒地,准备种麦子。开荒那天,陈少敏来到了地里。警卫员说:“首长您这么忙,种地的事就不要再操心了,我们一定能干好。”陈少敏爽朗地笑道:“我可不是来参观的,是来劳动的。”说着就顺手拿起一把锄头挖地角。第二年收麦季节,打下了将近400斤的麦子,全部交给了总务处充公。冬天来了,陈少敏召集勤杂人员说:“今年咱们要利用后山的那座旧窑,准备上山伐树,自己动手烧炭。”有两个下午,陈少敏亲自和大家一块上山拉锯砍树。最后,烧了两窑炭,有1000多斤。一天下午,陈少敏叫大家把炭送给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等各个单位去。警卫员说:“首长,我想留点好的下来咱们用。”陈少敏说:“整炭、碎炭各家一律平均搭配。”警卫员有点想不通。陈少敏耐心引导我说:“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为整体着想,不要光顾自己的小圈子……有福同享嘛!”陈少敏同机关的同志们一样省吃俭用,共渡难关,从不搞特殊。一般早晨由勤务员熬点放有几个红枣的江米稀饭,中午和晚上都是在大伙房就餐。为了节约,她经常让警卫员到山上或河沟去挖葛花、野芹菜给她炒炒下饭及当“夜餐”。当时油很少,吃起来一股苦青味,难以下咽。看到首长天天这样忙,还和大家一样吃苦,警卫员很不忍心,就背着首长到司务长那里要了点油。陈少敏知道后,责问警卫员:“你为什么到伙房随便要东西?”警卫员回答说:“首长这么忙,生活又太差,我担心时间长了会把您的身体拖垮,就向司务长要了点油,好炒野菜时用。”她严肃地批评警卫员说:“这不行,我为什么特殊?伙房的油是供应大家的,占大家的便宜,你想想对不对?我们要经常为同志们着想,为人民大众着想,不要为自己,你马上把油送到伙房去。”警卫员只好把油送回了伙房。

1943年1月,为了加强豫鄂边区“一元化”领导,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李先念任豫鄂边区党委书记,陈少敏改任边区党委副书记。陈少敏不计较自己职位的高低,积极同边区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联名致电中央,建议中央坚持已作出的决定,不要再更改,并说李先念又宽大又富有民主精神,边区任何其他人都不及。

1945年10月30日,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正式成立,由郑位三任代理书记,李先念、陈少敏(兼组织部长)、王震、王首道为常委。1946年6月,陈少敏随中原解放军北路军突围,后辗转到达延安。

新中国成立后,陈少敏从事工会工作,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62年,陈少敏到老革命根据地搞调查研究。在一个山区小镇,她向一位正在做买卖的老大爷打招呼。那老人抬头认出是陈少敏,情不自禁地高声喊道:“陈大姐来了!陈大姐来了!”周围的群众一下子向陈少敏的身边拥来。随从人员怕不安全,想把大家挡住,她连忙制止说:“别挡了,我就是来看大家的,等会儿还要和大家一起开个座谈会呢。”后来,她对随行人员说:“过去我们与群众同甘共苦,亲密无间,我们就战胜了敌人,今天我当了中央委员,为什么要同群众分开呢?”

1968年10月31日,在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在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时,陈少敏没有举起手。散会后,康生找陈少敏质问:“开除刘少奇的党籍,你为什么不举手?”陈少敏回答:“这是我的权利!”

1969年10月,林彪借所谓“战备疏散”,把大批老干部赶出北京,将陈少敏遣送到河南省罗山“五七干校”劳动改造。陈少敏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且因脑溢血留下了半身不遂,只能靠轮椅行动。出发时,由别人抬上火车。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林彪反革命集团垮台,陈少敏得以回北京治病。

1977年12月14日,陈少敏在北京医院病逝。

(整理 孙 伟 董绍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