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逸恶劳 抢劫金店罪难逃

本报讯(曹洪飞 刘东辉)以假借购买黄金制品为名,其间趁店员不备,夺门而逃,后被保安抓获。近日,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商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5岁的男青年王某,自幼父母溺爱,养成了好逸恶劳的坏习惯。上班后,看到同学朋友都事业小成,也想找个发财的“捷径”,想着金价不菲,于是动了邪念。今年4月15日中午,他到一家金店不停试戴各种黄金制品,佯装购买,并趁店员核算金额之际,飞奔出门,保安随即追赶在巷口将其抓获。经鉴定被盗黄金价值4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服毒要挟 罚金判刑没商量

本报讯(吕志豪 陈 全)固始县黎集镇一老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承包者开发土地的过程中,索要钱财,未果后又到承包者家中,以服毒自杀相威胁,勒索了20000元现金。近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固始县法院查明,被告人蒋某今年65岁。2014年1月1日,固始县农民马某与固始县黎集镇某村的3个村民组签订合同,约定马某承包3个村民组所有的一处面积140亩的河塘,从事综合养殖,期限50年。之后,马某支付租金21万元,全体村民进行了平均分配。其中,蒋某分得现金2268元。在对该河塘整修施工的过程中,被告人蒋某以该处有自己的宅基地及栽种的树木为由,向承包方勒索钱财。未果后,蒋某至马某家中,以服毒自杀相威胁,马某被迫给其20000元现金。

手足相争 以情说法止纠纷

本报讯(李 忠)日前,潢川县法院谈店法庭坚持公正司法,倾心为民,妥善化解一起姐弟间的纷争。该案的圆满调处,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挽救即将失去的亲情,还避免了一起涉法涉诉信访苗头,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原告李某男与被告李某女系亲姐弟关系,2012年姐弟俩合伙开采河沙。其间,先后投资数十万元用于购置船、铲车及租赁沙场等,后因经营不善,被告遂以46万元价格将上述设备及沙场转让他人,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和冲突,乃至大打出手。

该法庭法官通过以情说法,原、被告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旷日持久的姐弟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老人被撞 法官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张建霞)近日,浉河区法院调解一起古稀老人被撞获赔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院查明,去年10月的一天,司机白某驾驶其所有的小型轿车沿浉河区某路段,与由北往南步行横过道路的李老太相撞,致李老太10级伤残。经信阳市公安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白某负主要责任,李老太负次要责任。

经浉河区法院法官审理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白某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