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打白条 法院帮追讨
本报讯(梁 焱 张文靖)近日,光山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酒店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依法判决酒店店主10日内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5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谭某自2012年5月起受聘担任被告何某的某酒店厨师长,双方约定谭某月薪5000元。2013年9月,谭某离职,但在结算工资时,何某只给谭某出具一张工资欠条,欠谭某工资款50000元。直至2014年3月,谭某久催无果,便一纸诉状将何某告上法院。
光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谭某以雇主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属托欠劳动报酬争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租建葡萄园 砍树被判刑
本报讯(吕志豪 陈 全)8月4日,固始县法院判处了一起滥伐林木案,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年初,被告人高某以20万元承租一块承包地计划经营葡萄园。因该地块上栽种有200余棵杨树, 2013年6月16日,高某以19800元的价格将杨树卖给被告人王某并让其砍伐。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带领工人采伐杨树140棵,折合立木蓄积23.253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高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己构成滥伐林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学生抢劫 检察官挽救
本报讯(余 杰 易 刚)近日,周某在办完高中报名手续后,再次给一名检察官发了一条手机短信,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理,并保证今后一定学法、守法,做一名奋发有为的青年。
今年6月4日,中学生周某因涉嫌抢劫被息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为了让他能够参加中招考试,他的父母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300元并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后,代替周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6月17日,受理申请的当天,息县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系未成年人,属于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依法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因此,该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第二天,公安机关为周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夫妻积怨深 法官解“疙瘩”
本报讯(宋 鹏 王淑娟)近日,息县法院民一庭依法调处了一起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
原告刘某诉称她带着四岁的女儿,生活艰难,其夫张某对其母女不闻不问,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开庭审理前,原告以其和女儿生病、急需手术、生活困难为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已冻结的被告的25000元存款。为了不激化矛盾,办案法官提出自己先借5000元给刘某作为医疗费用。
在法官的组织下,7月8日,原、被告及双方律师终于坐在了一起。调解进行了一整天,中间几度暂停,最终,他们达成调解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