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靖
城市要发展,公共交通一定要改善。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在大力推动“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信阳也在积极推进中。从去年开始,我市就《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多次召开会议,向社会各界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修改稿)》中,公交优先发展是重点,明确了要加大公交车辆更新改造力度,每年增加(更新)新能源、中高档、环保型公交车辆60标台等目标。然而,仔细查找发现,修改稿并未对提高公交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提出具体措施和目标。
今年七月,杭州、长沙、广州接连发生的公交车纵火案伤亡惨重、催人警醒。不得不说,我市去年6月份发生22路公交车自燃让人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这更加提醒我们,安全是公交优先的发展前提,更应优先保障。
无论是自然事故还是人为造成,暴露的主要问题是公交安全意识的淡漠与有效安全监管方式的缺失。诚然,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没安全锤的赶紧补齐,对老旧车辆进行更换、建立紧急响应机制等,但这种安全补救措施多数仅流于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逐渐失去应有作用,要么让老龄公交“带病”上路,要么仍严重超载,导致安全防范难以落实。
此外,随着公交线路的增多、拉长,居民上下公交的随意性与流动性增加,安全监管难度相应增大,传统的工作思维和模式已适应不了现有公共安全的要求。杭州公交事故发生后,广东、贵阳等地在征求百姓意见后,于人流较大的公交车站,增设安全检查人员。我市也不妨在人员较多的站点设立安检人员,采用巡防、检查方式保障乘客安全。
公交安全事关居民切身利益,如何有效保障安全,需要新思维、新举措。希望未来实施有关公交政策时,能在公交车的安全维护、监管方式上,进一步完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