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包祥军)“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我们整改的标尺。要以钉钉子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真抓真改,求得实效。”近日,罗山县纪委负责同志在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会上这样要求。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罗山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逐个会诊,提出解决方案。
针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存在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该县纪委对执纪办案情况实行按季度通报,对办案不力的约谈主要负责人;针对群众来信一转了之的官僚主义现象,该县出台了《关于规范委局机关案件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并规定对实名举报或线索具体的,由县纪委直接调查;针对廉政教育存在口号式、大而化之等形式主义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重点抓好不同部门、同一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党纪法规教育,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透明的问题,开通了@清风罗山政务微博,及时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针对广大干部提出的加强干部培训学习的建议,县纪委安排6批10人到上级学院培训,并积极筹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活动开展之初,该县纪委通过多种形式,排查梳理出当前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党员干部中“玩风”和“办事拖拉”等违纪违法8类问题。该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和查处。目前已完成6个专项检查任务,正在开展2项专项检查,共纠正新农合违规收费6万元,查处涉教乱收费2起,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8件,收缴违纪资金1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