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
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详见今日02版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市纪委决定,从2014年7月23日至8月31日,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县(区)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简称领导干部),2011年7月1日以来,凡有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以及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要在2014年8月10日之前主动向组织登记报告。
二、凡在2014年8月10日前主动如实登记报告的,一律免予处分,并按要求进行纠正。对自查《登记表》填写没有问题的县(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将进行重点抽查。
三、在2014年8月31日前,市纪委选择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调查,凡调查期间能主动向组织报告说明情况并纠正的,可免予处分或从轻减轻处理。
四、凡在规定时限内不主动向组织报告并纠正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并从严从重处理。
五、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纪委对收到的属于此次治理内容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在今年年底之前,将集中组织新一轮调查,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六、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市纪委书记手机短信平台”(10639901)和市纪委举报电话(6366692)进行举报。来信举报可寄信阳市纪委党风室。
特此通告
中共信阳市纪委
信阳市监察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