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欧阳照元)为切实整顿软弱涣散村,新县采取有效举措,严格标准、细化目标、健全管理考评等机制,扎实做好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严格选派人员条件。选派人选在符合“中共正式党员、副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等条件的基础上,该县按照组织提名、征求单位党组织意见、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等程序确定,并经过县委组织部任命后正式上岗履职。目前,28名选派人员全部到岗履职。

明确任期目标任务。选派人员任期3年,达到“5个好”工作目标。一是班子建设好。任期内要培养出一名合格的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任期内“两委”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工作业绩好。所在村年度考核位次逐年提升,任职期满后进入所在乡镇前三分之一村行列;群众对“两委”班子和第一书记的满意度在90%以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每年为群众办2件至3件实事。三是经济发展好。制定切实可行的驻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培育发展1个至2个致富产业。四是社会管理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率在95%以上;任职期间无群众上访、赴市以上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五是民生服务好。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健全管理考评机制。该县对选派干部实行“三重管理”,即县委组织部负责综合管理,选派单位负责跟踪管理,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原职务、职级保留,与单位工作脱钩,选派单位不得在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安排其承担单位工作任务。严格考勤和请销假纪律,选派人员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0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当年或任期评优资格。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度,通过述职、群众测评、座谈了解、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第一书记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按照程序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