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 胡 浩)国家卫生计生委11日公布《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指导意见强调,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将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挂钩。

为规范相关行为,指导意见提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应加强依法管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基层依法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同时,要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

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不得将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