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同瑛)日前,光山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赌博人员妨害公安民警抓赌案,被告人冷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刘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罚金10000元。
经光山县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16日21时30分许,光山县公安局弦山派出所民警张某甲、屈某某、邵某某等人在执勤巡逻中发现光山县弦山办事处兴隆北路某酒楼2楼一房间内有7名男子正在用扑克牌赌博。民警依法进行查处,被告人冷某某、刘某某等多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止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对民警张某甲、屈某某、邵某某等人实施殴打、谩骂,致张某甲、屈某某、邵某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后弦山派出所民警张某乙等人接到支援通知后赶到现场,把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带上警车,准备带回派出所调查时,赵某某趁机逃跑。民警张某乙在追赶赵某某的过程中腰部受伤,赵某某逃跑。经法医鉴定:张某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冷某某的亲属分别赔偿了张某甲、屈某某、熊某某、邵某某、张某乙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上述5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刘某某的亲属分别赔偿了赔偿了张某甲、屈某某、熊某某、邵某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上述4被害人的谅解。
光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冷某某、刘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