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本全)7月7日,光山县城关镇一王姓女子向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刑警报警,称自己近日和一名微信好友见面约会后,对方乘己不备将其包内300元现金、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佛窃走,总价值5000余元。而王女士除了知道其微信名为“逍遥客”外一无所知。

接到报警后,该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案件调查,侦查民警通过调取王女士和“逍遥客”的聊天记录和双方个人资料,仔细开展案情研判。侦查民警决定利用微信作为中介,乔装打扮获取嫌疑人信息。通过聊天旁敲侧击,民警获悉“逍遥客”本姓余,现年23岁,系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居民,并最终锁定“逍遥客”余某某的现居住地。

获得犯罪嫌疑人准确信息后,该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余某某住处,将其成功抓获。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认其利用微信骗色并伺机盗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