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润阁

“您好,请问您是王某吗?我们是商城县法院工作人员,请添加我为微信好友,方便及时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半小时后,办案人员便将相关应诉手续通过微信发送给当事人,完成了文书送达。

近日,该院上石桥人民法庭受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手机号码联系被告得知其在西南山区务工,当地的交通和通信比较落后,考虑到这种情况,办案人员询问被告是否有QQ、微信等通信工具,在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后即采用了微信的方式完成了送达任务。

微信送达是该院上石桥人民法庭继QQ、电子邮件送达后的又一新的工作方法。该院对于地处偏远、往返不便的当事人,办案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利用电子平台进行送达,不仅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方便群众,还有利于和当事人及时沟通。该院力争通过这些新兴载体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