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东
中央颁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从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24字核心价值观体系。继续发掘和传承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传统文化根基和精髓,配合积极的制度改革和善政举措,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实践者、传承者和弘扬者,理应成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中之重。
到底如何做,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从家庭做起。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人出生以后,如果能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懂得中华民族的家庭基本礼仪和规范,能够孝敬父母,关爱兄弟姐妹,具有对亲人的浓浓感情,这个人往往能够遵守社会规范,也会成就一番事业。因此,家庭应该成为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阵地和源头区域。每个人应该按照不同的角色和定位,努力构建和谐、亲密的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姊妹关系等家庭核心关系,否则,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必然会落空。具体而言,家庭应该抓好两件事:首先,“孝”。“忠臣良将必出于孝子之门”,让“行孝不能等”的理念在每个成人心中生根。其次,“礼”。“长幼有序”,讲究基本的家庭礼仪规范,是中国自古以来家庭发展的不二选择。
二是从娃娃抓起。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对中华传统礼仪规范和现代核心价值观念的学习、认知、继承、接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两条腿走路,即一方面通过学校丰富多彩的展示或学习形式,让孩子们从小全面学习传统文化精髓,懂得并掌握做人的基本礼仪规范。另一方面,家校协商,由校方组织,给孩子们制定一些明确、具体、完全能做到的小事情,让孩子们践行基本的家庭礼仪、学校礼仪和社会礼仪,通过日积月累的“微善”行动,让孩子们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践行者和弘扬者。
三是从党政官员、组织领导者、企业家等特殊群体抓起。上行下效,是我国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和普遍行为方式。因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需要遵循这一中国文化特色及社会心理,需要从有权力、有地位、有影响力的特殊群体抓起,让这些群体进一步强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民生立命,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责任意识和品德修养,更紧密地联系群众,坚决自觉遏制腐败,全心全意为社会办实事,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这成为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任务和根本基础。同时,每个单位组织的一把手、企业家等领导成员,要加强人道、商道、天道等传统文化的学习,深刻领会“厚德载物”的道理。上面做好了,下面的就会跟着做。
四是从点滴小事做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遥远,也不抽象。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因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得从普通百姓生活和人性人道的立场出发,从细节做起,如实实在在地开展帮助邻里、守望孤寡老人、参加社区捐助等活动,养成维护公共环境、上车排队、不浪费饭菜、垃圾分类等良好习惯,让遵守道德、修养身心成为百姓生活的一种自觉行为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