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设单位新修建的民用建筑,办理完发改委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总平面图等相关手续后,向我办申请办理。
1.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手续(根据人防地下室建设需要,确定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防护标准,作为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人防地下室平面规划区域图和战时平面示意图的依据)。
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加盖公章);②发改委立项批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③土地使用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④用地规划平面图(蓝图、加盖规划局公章);⑤建设单位经营执照、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设计文件审查(由具备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人防规划区域图,经市人防办审定后,作为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设计单位设计人防地下室的依据)。
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防空地下室设计单位人防资质(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②防空地下室图纸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原件1份,样表附后);③人防规划区域图(蓝图、原件3份);④战时平面图(蓝图、原件1份)。
3.人防地下室施工图纸初审(经市人防办初审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人防地下室图纸;②平战转换方案。
4.质量监督审报(人防工程施工图纸经具有审图资质的审图中心审查合格,取得省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后,上报市人防办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审批手续。同时,防空地下室开工前要向市人防质量监督站申报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并报向市人防办工程科备案)。
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建设单位写出开工报告(加盖公章、原件1份);②防空地下室施工蓝图;③平战功能转换预案(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④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审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⑤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纸电子文本;⑥人防工程监理、防护设备、施工备案表(加盖公章、原件各1份,样表附后);⑦监理单位相应人防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⑧应建防空地下室所包含楼的结建施全图(蓝图、原件);⑨防空地下室建设协议书和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1份)。
5.商品房预售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把关手续(非人防区地面建筑待应建人防地下室底板浇注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人防审批手续;人防区的地面建筑待人防地下室主体(阶段)结构验收(初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人防审批手续)。
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①申请;②人防预测报告。
6.房产登记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把关手续(建设单位应依据平战转换方案要求,备齐战时所需安装设备,并向省人防质量监督站完成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后,方可办理。所修建的人防地下室不可销售,在平时使用时必须兼顾战时需要,注意维护和保养)。
需要提供的以下手续:①申请;②人防竣测报告;③人防工程备案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