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检务督察职能,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进一步明确督察内容、督察方法、督察责任,不断加大督察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跟踪督察办案环节。该院充分发挥案管中心流程监督管理职能,对所有案件实行网上信息流转,在案件受理、分配、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的节点设立备案登记、警示、通报制度,实时跟踪监控,适时提出预警。

专项督察执法重点。该院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不捕、不诉、诉判不一等重点案件,以及办案安全、信访接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接待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规范执法。

常态督察制度执行。该院明确将政治学习培训、全院活动会务保障、遵守值班考勤到岗、车辆管理使用等事务工作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在岗位目标考核中对应设立队伍日常管理、保密措施、车辆管理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