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 颖
“人民性是法院和司法活动的根本属性。我市法院系统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和各项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推进审判质效和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昨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向社会郑重承诺。
张社军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不仅把搞好活动作为今年法院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而且真正通过开展活动来改进司法作风,让人民满意。在各项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仅严格落实省委、市委提出的各项规定动作,而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意在力求实效、体现特色上下功夫,从活动的筹备到各项具体内容的落实,都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做到学习教育全面深入,听取意见广开言路,查摆“四风”切中要害,边查边改措施得力。坚持聚焦“四风”,坚持问题导向,真诚听取各方面意见,收集了1000多条意见建议,梳理了240多个问题。分别建立了中院领导班子“四风”问题台账、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四风”问题台账及“四风”问题民声台账,确定了近期、中期和远期整改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等8个专项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契机,一个平台,一个举措。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工作成败,重在作风。”张社军认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应放在改进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司法作风上,培养干警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惠及群众的司法宗旨体现在各项司法活动中,落实在办好每一起案件中。活动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巡回审判、“法官村长”工作机制、走访企业、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把司法的关爱送到田间地头,送进乡村社区,送入军营企业,引领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共同推进法治信阳建设。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易受不法侵害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保护“三留守”专项司法活动。大力开展为农民工维权活动,为2443名农民工讨回公道,发挥了司法维护社会公信的作用。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张社军说:“下一步,我们将借助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扭住队伍建设这个主题,进一步强化为民措施,大力践行‘三严三实’,切实破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案三难’问题,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