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委获“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韩文斌 许云飞)在近日召开的全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人口计生委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至此,该单位已连续4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该委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信访会议、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干部接访、机关干部下访等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序推进。着眼事要解决,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不拖不推,积极督查督办,主动回访,确保案结事了。落实利导政策,2014年确认奖扶对象24090人、特扶对象1545人,确保这些目标人群及时足额享受国家的奖扶、特扶金,保障广大计生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源头预防信访案件发生。
浉河区创新人口信息管理模式
本报讯(李 岚)今年以来,浉河区人口计生委积极探索人口计生信息管理服务新模式,创建了3G人口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新渠道。
该平台以省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MIS库)为依托,以手机为载体,实现人口信息的采集、上报、录入、查询、管理。平台建立后,村(居)计生管理员可通过人口信息服务软件方便快捷地收集人口信息,再通过3G网络及时将各种信息报送至乡级计生服务中心,最后由乡级计生工作人员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充实,从而实现人口信息的及时更新完善,保证数据零误差、上报零时差、服务零距离。同时,该平台还可以采集照片及视频资料,确保工作及数据的真实性;能够通过信息下载,实现对人口信息的查询和使用,方便为群众办理各类证明证件,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效率。
息县认真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本报讯(王秋菊 邓其龙)连日来,息县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该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单独两孩政策,造宣传声势,同时发挥计生协会会员、民间文艺宣传队的作用,增强宣传效果;及时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单独两孩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熟悉掌握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和具体操作程序,使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计划生育办证服务;组织各乡(办事处)计生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育龄群众的基本情况、生育意愿及计划,并登记建档,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享受到此项新政策;将办证条件、流程、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等信息一次性告知群众,简化办证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批、限时办结;对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代为办理。
淮滨县开设新《条例》讲堂
本报讯(朱 青 马巨良)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连日来,淮滨县采取多种形式开设讲堂,学习宣传新《条例》。
该县在人口学校开办优生优育知识讲座,详细解读计划生育单独两孩新政,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并发放单独两孩政策宣传册、生育科普知识、优生优育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增加群众对新政策的了解。在各乡镇集中进行现场政策咨询,广泛宣传新《条例》内容,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大力宣传新《条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期检查工作的宣传,努力做好胎儿出生缺陷防范工作。
潘新镇认真学习新《条例》
本报讯(陈志伟 姚 波)连日来,罗山县潘新镇积极组织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打牢基础。
该镇把学习贯彻新《条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学习宣传新《条例》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要求全镇计生干部认真研究新《条例》内容,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召开培训会,对新《条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进行重点解读,要求计生干部通过互学、自学等方式,加深对新《条例》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把新《条例》内容编入戏曲,悬挂横幅,陈列展板,设立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新《条例》宣传杯、环保袋、扇子等宣传品,在集贸市场、小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广泛宣传,实现新《条例》宣传全覆盖。
李集乡着力构建和谐计生
本报讯(程 永)近年来,商城县李集乡坚持“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让服务在百姓口碑中传颂”的计生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构建和谐计生,收到良好效果,连续15年蝉联该县计划生育工作一类乡镇。
该乡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组、户散发宣传彩页;不定期地举行宣传一条街及“下村入户代办”活动,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群众。开通网上代办及预约办理等业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结果公开制等,对到乡便民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办结、一次性告知及特事特办等便民措施。把“心连心”、“心贴心”和“心换心”作为计生服务的工作宗旨。“心连心”,即把群众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群众冷暖疾苦挂在心间,情系于民;“心贴心”,就是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心换心”,即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