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关心亮 通讯员尹安伟)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工商局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工商部门接地气服务群众的基石和抓手,采取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妥善调处各类消费纠纷,完善监管服务手段,不断拓展创新社会管理新路径。
做实质量抽检和案件督办工作。在中原红盾护农行动及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劣商品集中行动等工作中,该局以快速检测和集中抽检为带动,对商品质量监测抽样中不合格的重点商品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案件的查办率作为对基层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对监测案件的处理率达到100%。同时,积极与市公安、市质监、市商务、市卫生、市农业等部门建立了消费维权保护协同工作机制,从打击非法传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护航“保春耕”和“三夏”生产等领域,开展案件流转联办,实现了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格局。
做实企业信用分类和纠纷调处工作。该局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依托个私协会和行业协会,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依法规范采集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科学系统的信息库。倡导企业“消费纠纷不出门”,在大型商场、超市建立“一会两站”,开通12315维权绿色通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使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场或超市主办方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消费纠纷。
做实消费维权和营造氛围工作。该局大力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与农村网格化建设相结合,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建成覆盖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99%以上的“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聘请消费维权志愿者300人,实施网格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新机制。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在电视、网络、报刊开辟消费维权专栏,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做实消费保护和监管互通工作。该局按照新《消法》赋予工商和消费者协会更多的职能职责,建立消保、消协互相借力使力的消费维权体系,完善维权纠纷调处分流机制,进一步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宽进严管”的要求,将企业守法诚信、行业风险、区域重要程度、动态警示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该局针对近年来旅游景点、餐饮行业、通信行业、网络购物及一些格式合同条款中设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或消费陷阱,如捆绑消费、餐具使用费、最低消费及退换时限费用等,在着力进行市场整顿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发动消费维权服务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和不良经营行为。
做实消费教育引导和预防工作。新《消法》中的消费教育引导是工商部门的重要工作。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局通过召开行政约谈会、采取走访群众、发放意见表等形式,及时关注消费领域新动向、新特点,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和消费需求变化,不断提升统计分析和消费警示提示信息质量,指导和提醒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规定进行预防和有效化解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