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沉)日前,浉河区印发《信阳市浉河区土地收储准备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建立土地收储准备工作制度。
土地收储工作是指地方政府为服务上级土地收储管理部门,提高土地收储工作效率,围绕计划收储、出让土地而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土地收储准备工作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收储、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上级国土部门归口管理。
《细则》规定,以下土地纳入土地收储准备范围:无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不明的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没收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区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向区政府申请收购的土地;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根据《细则》,凡列入土地收储准备范围的土地,未经公开出让不得擅自转让或者用于联营、联建及其他用途。各类投资者不得直接与现土地使用者商谈征地补偿事宜或私自签订土地补偿、买卖协议。严禁破产企业、机关单位自行处置原单位用地。
土地收储准备资金的来源为:区财政筹集调配的专项资金;区发投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经区财政批准可用于土地收储准备的其他资金;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浉河区已经成为一块投资的热土。土地收储准备工作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有望获取以下效果: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改变土地市场分散供应与无序开发的现象,将过度分散的土地使用权集中起来,统一规划,成片开发建设,提高档次;由原来出让“毛地”变为“净地”出让,杜绝了因拆迁等问题延误开发周期等事情的发生,促进规划建设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对空闲土地、低效益土地进行重新开发利用,盘活城市存量划拨土地,为城市建设积累了资金;改变以土地换建设、换资金的小范围平衡的做法,形成城市建设投资与土地收益良性循环的城市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