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平

依法服兵役是共和国公民应尽的神圣义务。我国宪法和兵役法均从法律上对公民服兵役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具有不可违抗的约束力,是要强制执行的。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号,“保家卫国,人人有责”,这个责,不仅仅是道义上的担当,更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责任。

法律的权威来自执行。信阳市出台兵役新政,明确规定拒服兵役者不得报考公务员,这个举措让人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定义,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我国的公务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在遵纪守法上必须带好头、做好表率,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拒服兵役不是儿戏,是违法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违法者理应被挡在公务员的大门之外。

对拒绝、逃避兵役义务者,我国兵役法有明确处罚规定,并特别强调,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法律条文要严格落实,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就不能让违法成本太低。信阳市出台刚性措施,严格落实兵役法规定,对拒服兵役者的处罚动真格,取消他们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岗位报考资格,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警示和惩戒。放眼世界,许多国家尽管社会制度各异,但公民必须依法服兵役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韩国,一些社会名流宁愿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也要去服兵役,否则不仅要受到法律惩处,而且将名誉扫地,自毁前途。

“兵之胜在于篡卒”。高素质的兵员,是“能打仗、打胜仗”的基本保障。每名适龄青年都应把依法服兵役作为一种自觉选择,站在国家利益、民族复兴的高度,响应祖国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接受祖国的挑选。

(原载2014年6月6日《解放军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