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6月6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环保局负责同志报告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信阳市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负面清单”有关情况。报告指出,推行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我市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提供积极导向,为严防“两高一资”项目落户信阳把好环境准入关。
我市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内容包括产业发展限制性规定、产业布局约束性规定、区域开发性限制性规定、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性要求、环境控制性要求、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等。推行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会议作出了关于推进我市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探索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途径,构建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让环境保护负面清单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法、检部门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美丽信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