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启明
人心稳则社会安。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用心履行好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构筑群众安全防线。平桥法院按照省委“一学三促四抓”要求,以组织开展“转作风、促公正”四项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实行“134”群众工作法,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维护辖区和谐安定,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一学。“学典型、走出去、请进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教育实践活动将“学习”放在第一环节,明确说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需要我们认真学习。
我们法官不仅要学好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更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注重司法为民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平桥法院主要采取“学典型、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组织干警,参加法院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调研活动,邀请基层先进党员作专题演讲,开展学先辈比奉献、学先进比实干、学党纪比清廉的“三学三比”活动,倡导法官司法为民、务实清廉,使广大干警的群众观点得到强化。
三促。以群众“三评”为标杆,促反思、促查摆、促整改。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司法作风是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的风向标,教育实践活动应以群众“三评”——坚持作风现状由群众评价,查摆问题由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由群众评判为标杆,促反思、促查摆、促整改,确保听到人民群众真意见、真期盼,找到干警自身真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切实推进司法作风转变。
平桥法院采取电话访问当事人,利用院官方微博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以书面、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开展党组成员与干警谈心交心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对司法作风进行评价等形式进行“三评”。干警对照“三评”结果,以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讲要害不讲枝节的“三讲三不讲”为准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促进司法作风根本转变,辖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抓。“提能力、解问题”,内外兼修真抓实做。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平桥法院在“一学”、“三促”基础上,紧扣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转作风、促公正”四项活动——司法理念教育活动、开门办案活动、人性化司法活动、“阳光审判”活动为载体,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审判中存在的“司法理念偏差、司法能力不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让司法阳光普照大地,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平安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