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地税部门行政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转变机关职能、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涉税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信阳市地税系统郑重向全市纳税人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在纳税人进行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时,首位接洽的地税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为纳税人提供全程服务或者有效指引。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敷衍纳税人的服务需求。
二、提速咨询答复。畅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纳税咨询受理渠道。地税机关或者地税人员收到纳税人的咨询,对一般政策性的问题应当即时答复;需要有关部门会商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请示上级机关的,在收到上级机关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三、加强税法宣传。依托税务网站、新闻媒体、纳税人学校和办税服务场所,宣传税收政策,解读税收热点。对新颁布的税收政策,自收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内外网站公布;对本机关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做好同步解读工作。
四、优化办税方式。推进依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前移,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承诺措施。拓展网上办税、自助终端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推行同城通办、免填单、简并征期等便民办税举措,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文明的服务。
五、推行阳光审批。深化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上级明文规定下放的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对规定由省级及以下管理的事项一般下放到基层地税机关管理,对适合实行事后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再保留审批权限,对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的事项一律公开。各级地税机关不得在公告的行政审批项目外,以任何方式设立隐形许可、审批或者核准事项。
六、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和培训辅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发现纳税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而未享受的,应当主动告知纳税人,并且协助办理。
七、规范税务检查。整合各类税务检查事项,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开展检查。减少不必要的进户执法项目,凡征管系统可以提取、内部可以共享、部门可以交换的信息,不得通过进户执法的方式获取。
八、维护纳税权益。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等,严格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依法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九、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涉税服务投诉电话和信箱,集中受理涉税服务投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对纳税人的投诉,应当如实记录,并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和反馈;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市局纳税服务投诉热线:12366-2
市局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376-6219113
市局纪检监察投诉电话:0376-6219083
以上承诺,请全市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