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保障防洪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责任分工,各县区、各管理区防汛责任人,重要防洪城镇防汛责任人,主要防洪河道防汛责任人,大中型拦河枢纽防汛责任人,大型水库防汛责任人,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在建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登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希望各级领导及防汛责任人切实负起防汛责任,扎扎实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实现今年安全度汛的工作目标。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