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泼柴油 杀人未遂不批捕

本报讯(尹思泉)因与邻居发生纠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一壶柴油浇到邻居身上,并试图点燃被他人及时制止。近日,潢川县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因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无逮捕必要,遂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刘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同村邻居,4月30日8时许,刘某某与吴某某发生纠纷继而撕扯,后刘某某将一壶柴油从吴某某头上浇下,准备用打火机点燃时被吴某某丈夫制止。

潢川县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泄私愤向他人身上浇柴油并试图点燃,因自身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故意杀人未遂,综合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本案系邻里纠纷及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留守老人险失房 温情调解暖人心

本报讯(杨丽华 余 童)近日,浉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贾某、李某夫妻二人因买卖房屋产生纠纷诉至公堂,最终以法院调解结案收场。

刘某家境殷实,2012年,刘某的朋友贾某某将其与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屋卖给刘某,刘某与贾某某父母贾某、李某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当天,按照约定刘某一次性支付了8万元给贾某某,贾某某也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当场交给了刘某。后贾某某外出打工,贾某夫妻二人也迟迟未交付房屋,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腾出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贾某父母留守家中、生活无依,承办法官积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返还原告购房款本息共计12万元,房屋买卖协议自还款之日起自动解除。

女童车祸致残 肇事者担全责

本报讯(孔晶晶)3岁女童在路边玩耍时被急速行驶的摩托车撞伤致左眼失明,5月8日,罗山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原告11.1万元。

2013年5月18日下午,被告张富贵驾驶摩托车经过竹杆镇河口村方集组路段时,被几条狗追咬,慌忙中将原告蒋丽丽撞倒,致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受伤后,共花费医疗费等10余万元,原告的左眼失明,其伤情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姐妹为债上法庭 法官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宋 鹏 王淑娟)近日,息县法院妥善调解了原告阿芳诉被告阿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2月24日,原告阿芳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阿梅偿还30万元欠款及利息,并申请扣押被告的房产。主审法官得知,原被告双方系亲姐妹,被告阿梅(姐姐)为做生意向原告阿芳(妹妹)借款30万元,后因生意失败,无钱偿还欠款。被告仅有的一套住房若给了原告,一家人将露宿街头。

该案主审法官先后多次做原被告当事人的工作,并通过联系原被告双方的亲戚、长辈、单位领导共同参与调解。最终,被告阿梅愿意以其房产抵偿欠款30万元及利息,阿芳也同意此房产由被告继续居住,两姐妹在法院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连侵三女罪难逃 警民联手擒色魔

本报讯(付金钟)近日,一名男子凌晨酒后接连对路过的三名年轻女子实施强暴,接警后的老城公安分局民警迅速出击,警民联手将该名色魔擒获归案。

5月9日凌晨1时许,22岁的信阳女孩陈某回家路过民权路东关菜场时,接到朋友请其去洗脚的电话,便让朋友开车前来接她。期间,陈某欲到附近一公厕方便,黑暗中突然窜出一陌生男子死死地捂住她的嘴和鼻子。危急时刻,张某的四名朋友及时赶到,将作案男子围住并报警。

落网后的嫌疑男子对暴力强奸张某的犯罪行径供认不讳。初步查明,嫌疑男子余某,26岁,信阳市人。5月9日凌晨1时许,酒后的他途经东关菜场时企图对2名过路女孩实施强暴,都未能得逞,而第三名路过的女子就是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