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志淮 杨永山)近来,潢川县法院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制订了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三优先政策: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

设立诉讼引导台,开辟绿色通道。该院要求立案法官认真接待农民工,引导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实行无障碍诉讼,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认真开展巡回审判。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必须走出大门,深入到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田间地头、群众家中等离农民工最近的地方实地了解案情,就地开庭、就地听证、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减轻农民工诉累。

简化诉讼程序。针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的特点,该院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强化携款参调,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农民工在签收调解书时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款项。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该院主动与建设、劳动监察、安全监察等部门联系,做到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有效实行诉调对接,尽可能方便清欠农民工工资。

加大对弱势农民工的司法救助。该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能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该院还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全方位的确保农民工的利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