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海涛)近年来,罗山县坚持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保障体系,多措并举,着力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先后被国务院和教育部表彰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该县一是着力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全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入园率在80%以上。二是着力均衡义务教育。坚持城乡一体化思路,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超过省定标准。三是着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近年来,该县财政投入3亿多元新建了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和1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生可以全部进入高中学校学习。四是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就学。采取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两种方式,全县95%以上的残疾儿童都可以完成义务教育。五是着力满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指定县城5所公办中小学校定点接纳农民工子女就学,并根据城镇化进程,有计划地新建学校,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镇教育资源的需求,全县适龄儿童都能有学上、上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