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浩 夏 辉)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针对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公诉工作的新要求,充实办案力量,逐步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公诉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公诉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法制宣传进校园。该院选派25名优秀检察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以案说法,通过课堂教育、兴趣问答、演讲竞赛等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学法热情。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使辖区学校学生树立了法律意识,丰富了法律知识,真正做到预防犯罪,青春与法制同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圆桌审判进法庭。该院与区法院联合推行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圆桌审判制度,庭审时,未成年被告人不带刑具,不穿囚服,控、辩、审三方同坐一个审判圆桌,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示证、质证时采用平和关爱的语气,为被告人营造一个宽松缓和的庭审环境,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消除恐惧、紧张心理。圆桌审判制度能够较好地教育、感化、挽救了失足未成年人。
诉前会议进检察。为提高诉讼效率,该院积极搭建与律师交流的平台,针对部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前,召开由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律师等参与的诉前会议,并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充分交流,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为准确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办案质量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