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明强 黄 涛)5月6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省高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叶慈年,省政府法制办处长徐守斌,10个地市主管行政审判副院长或庭长及信阳县区法院行政庭长出席了会议。张社军致欢迎辞,宋炉安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意义,并对下一阶段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进行安排,座谈会由叶慈年主持。

与会人员就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进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做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意义重大。它与中央提出的推动审判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司法改革精神相吻合,有利于提升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信阳中院在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和重点发言。在省高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信阳中院于去年率先在全省进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信阳中院根据“两便”原则建立地域接壤、风俗相通、交通便利的两个法院互相交叉管辖案件机制。交叉管辖法院相互协调配合,除特殊情况外,传唤当事人到庭、送达法律文书、开庭、协调等工作一律到立案法院进行。开展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并加强宣传,取得当事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实行交叉管辖改革后,法院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