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干部作风建设水平,近期,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对全市公车私用情况和机关单位工作纪律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一、公车私用问题
清明节期间,市通信传输局新县分局局长刘强驾驶豫SFA513号公车回乡度假并办私事,其行为违反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免去刘强市通信传输局新县分局局长职务,调离原工作单位,追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
3月27日,息县粮食局工作人员邱世强驾驶豫SFA029号公车到市内某酒店就餐,并将该车辆停放在酒店门前;4月9日,市农业局工作人员梅军驾驶豫SAD696号公车、市粮食局工作人员李松贵驾驶豫SA1060号公车、市民政局市军事供应站站长刘勇驾驶豫SA3157号公车到市内学校接孩子放学。上述行为均违反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已责令以上违规使用公车的当事人分别退交车辆损耗费和燃油费,分别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同志的责任。
二、“上班病”问题
4月1日-16日,光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向泽勤工作时间看网络小说,档案局窗口范世权缺岗;浉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林作坤工作时间玩游戏,区发改委窗口宋建功工作时间听音乐;潢川县隆古乡政府国土村建中心工作人员徐国昌、冯永军和县卫生局工作人员柴国莹、徐超、刘君缺岗;淮滨县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张丽工作时间浏览购物网站、人防办窗口吴盛林观看视频,台头乡政府2人缺岗、10人早退。已分别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同志的责任。
以上问题的查处,反映出我们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转变作风、严格工作纪律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在机关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希望各级各部门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狠刹“四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察和处理力度,确保我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