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全市检察机关于今年3月至10月份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下称“专项监督活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哪些领域开展、又如何确保取得实效?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明义。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地方对于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还存在打击不力的现象,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专项监督活动旨在进一步回应百姓关切,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问: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目标,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遏制和扭转上述犯罪的发展态势;第二,发现并向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一批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中的职务犯罪线索,促进依法行政;第三,进一步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长效机制,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分析发案原因、堵塞工作漏洞,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问:这次专项监督活动将重点围绕哪些领域开展呢?

答: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的重点领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犯罪,如污染环境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二是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犯罪,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问:按照工作部署,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立即开展哪些工作?

答:全市检察机关将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破坏森林、矿产资源、污染环境、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高发区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打击合力。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全市检察机关将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立、构成犯罪案件不移交、以罚代刑的线索,发现并查处相关犯罪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保护伞”。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届时,检察机关将对监督的案件逐案登记、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对监督立案的重大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

问:为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认识,把开展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职责;三是注重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四是确保案件质量,严防冤错案件;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六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