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秦志晖出庭接受宣判。

当日,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新华社记者 公 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