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庆华)近年来,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防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创新工作思路,坚持融合式发展,狠抓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数量持续增加,工程质量可靠,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队工程(含医疗救护)及配套工程布局、结构逐年合理。

严格落实人防工程规划管理。市人防办一是认真执行城市人防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截至2013年年底,市本级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所辖7个县城人防总体规划已全部通过评审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二是实行规划管理。根据新形势下人防建设需要,通过与规划部门相协调,我市建立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前置把关制度。建设单位依据人防立项批文,委托具备相应人防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人防工程规划平面图》,划定人防工程建设区域、建设面积、防护(防化)等级、出入口个数及方向、防护单元分区等,上报市人防办,市人防办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后实施。

强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市人防办一是依托质监,狠抓工程建设质量。人防质监部门在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时,首先做好技术交底。开工前,质量监督员到施工现场召开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施工技术交底会议,认真做好全面、细致的施工技术交底,明确各个方面的内容和参建各方责任,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其次做好定点监督。凡是工程施工到停检部位,质量监督员均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再次做好适时监查。要求质量监督员采取不定期巡回抽查的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种原材料、构配件、防护设备在进场验收、使用管理、实物质量、质保资料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测,查清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落实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二是实行抽检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人防专业技术人员和人防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组成巡查组,对全市在建和已建成的人防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去年市人防办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全市已建、在建的32个人防工程进行了抽检,其中市级人防工程11个,县级人防工程21个。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我市大部分人防工程设计科学,平战结合利用率高,主体结构施工良好,工程表面平整,无侵蚀、无风化,关键部位浇注夯实,预留预埋准确到位,出入口通道畅通,防护设备产品质量达标,能够满足战时需要。

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后续监管。市人防办一是落实后置把关制度。为确保人防工程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建设单位在办理房产预售时,结建的人防工程必须主体结构竣工;办理房产登记时,人防工程必须竣工验收。二是建立了人防工程测绘制度。专门成立信阳市长城人防工程测绘公司,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和房产登记人防审核手续前,对建设单位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民用建筑进行实地测量,核清面积,严防少报、瞒报,保证了人防工程应建必建,人防费应收尽收。三是统一了全市人防工程标识牌。为使广大市民了解人防工程的功能作用,市人防办要求全市所有结建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统一标准悬挂人防工程标识牌。这一举措,入民心、顺民意,既宣传了人防工程,又便于紧急情况下群众知道从哪进入人防工程进行防护。四是完善了人防信息管理系统。使《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加科学合理,查阅更加方便快捷,极大地提高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效率,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人防工程基本情况和建设情况。

推行人防工程建设优质服务。市人防办一是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市人防办定期召开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座谈会,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建设单位对人防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便于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二是适时举办培训会,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为使服务对象在办理人防工程行政审批手续时节省时间,少走弯路,在市规委会审批后,市人防办主动与相关建设单位联系,召集建设单位办事人员,讲解人防行政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并印发给每个建设单位,使建设单位一目了然地明白人防工程行政审批程序,促进了建设单位对人防行政审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大大节省了建设单位在办理人防行政审批手续上的时间。三是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取得社会理解和支持。对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人防行政审批程序等,及时在信阳人防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和更新,并将建设单位需上报市人防办审批的各种要件目录和有关表格上传网站下载区,方便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进行下载。对所有人防行政审批事项,均要求审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周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十禁止、五不准”各项规定,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建设单位,牢记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所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