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亭

日前,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是一个地位和作用仅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总体规划的高度综合性规划,同时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城镇化发展的专项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要弄清这个问题,需要简要回顾一下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们的高层发展决策中,主攻的就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工业化(毛泽东语)”,并同步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系。一直到文革结束,我国的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才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是什么?若用最简要的三个字加以回答,那就是市场化。之后待进入到新世纪,国家开始执行“十五”计划时,我们这才“姗姗来迟”地将城镇化也纳入了视野,明确“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

这样一来,中国“三化归一”的宏观发展战略就比较完整了——即“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现代化”。这里需要知道的,是中国长期以来不认城镇化的账是有其特定原因的。新中国是在一个极其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口多、底子薄,又想急于实现工业化,于是就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粮食统购统销、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以及城乡分割的户籍、土地和社会福利等制度,活生生地把工业化和城镇化这样一个天然融合为一体、同步推进的“自然历史的过程”,扭曲为了一个人为打压城镇化以保证工业化的失衡发展过程。加之改革开放以来,在未能有效根治这些体制病源的同时,又因急于实现现代化,引发了粗放增长、平面扩张,割断文脉、破坏环境等新问题,致使中国的城镇化虽然取得了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左右的巨大成绩,但也积累了“见物(GDP+土地)不见人(农民+农民工)”、“兴城(造城)不兴业(实业)”、“重形(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不重神(体制+人文+环保)”等种种毛病。“解铃还须系铃人”,正因为这些毛病都是由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粗放发展方式造成的,那么自然而然地,现在就需要通过一个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来回归至一种“健康发展”的新境界。

何以健康发展?有三条是需要“重中之重”把握好的:

一是以人为本。城镇化的本源意义,就是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而绝非城市建设管理本身的自拉自唱和自娱自乐。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就中国现阶段的发展而言,“以人为本”则更多地是体现为“以农民为本”。因为农民是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又是中国人口中发展水平最低的一个群体。不“以农民为本”,不但“小康”无从“全面”,就是“现代化”也无从“基本”。顺理成章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正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李克强总理也因此将城镇化称为“人的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既是乡村文明的传承,也是城市文明的扩散,最终是伴随人口迁徙和文明融合达成的现代人文精神的升华。

二是集约生态。经济发展方式不能粗放,城市化发展方式同样不能粗放。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功能;重建设、轻管理;失衡布局、平面扩张、无序竞争、重复配置,包括土地的过度征迁、大量闲置和低效利用,都是前一段我国城镇化中“非健康发展病”的现实表征。大气雾霾、水体污染,危害着城市综合承载力基础的生态环境;高楼林立、交通拥堵,销蚀了城市主人宜居的幸福感觉。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意在改变当下大量存在的反“天人合一”的“建设性破坏”,“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

三是市场主导。在多年以来只见“政府主导”用语的情境下,既然想明白了过往城镇化的滞后和扭曲,多缘于政府的不当干预,那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就要坚持“市场化的城镇化”,让包括人在内的“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在此基础之上,针对市场机制必然会出现的“不足”和“失灵”,着重在舆论导向、规划布局、组织协调、体制创新、政策扶持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同样道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能不留后遗症地“到位”,也是要靠政府制定基于利益诱导的“赎买政策”,要靠相关主体的“自由选择”,而不能是政府的一厢情愿、一声令下。

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提出实施城市化战略和践行新型城市化道路的省份,在我国城镇化已然整体“进入到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我们需要的是以人为本、集约生态和市场主导的、健康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据《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