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案管中心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做好案件质量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三种意识。该院树立大局意识,从全院大局出发评查案件,以案件评查服务于全院工作,致力于提高案件质量,为办案提供参考;树立客观意识,依据案件材料对各类案件进行评查,以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评查;强化中立观念,不偏不倚、中立公正地对待每个案件、每个承办人、每个办案部门。
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建立案件评查机制,该院案管中心根据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做到“全面评查、重点突出”。坚持激励机制,通过开展精品案件、优秀笔录评比等活动,促使办案人员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对办案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个案质量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确保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该院通过开展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各业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促使各部门在执法规范化、执法办案观念转变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提高收案、送案、办案质量。对在案件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积极探索寻求解决方案。